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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如何赔偿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来源:南京律师咨询 网址:http://www.cdzwlsvip.com/ 时间:2021/10/8 9:47:41

 

  交通事故是指发生碰撞、碾压、刮擦、侧翻、坠落、爆炸、火灾等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并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如何赔偿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赔偿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             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有哪些

  (1)肇事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如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民法通则》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机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事故,有人员重伤、死亡,或者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3)肇事司机主观上有过失,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怀有侥幸心理,轻信能够避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三、交通肇事罪有共犯吗

  从刑法理论分析,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不具备共同犯罪的要件。但是,为了严惩交通肇事逃逸和唆使他人逃逸行为,我国立法者还是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在刑法理论中向来是典型的过失犯罪,新《刑法》中对于交通肇事罪作了新的规定,但从犯罪构成来看,并没有与旧《刑法》有什么区别。只是增加了相关的结果加重的量刑规定。因此从条文来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各个要件并没有改变。因此,交通肇事罪仍然是个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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