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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如何解决房产纠纷?


来源:南京律师咨询 网址:http://www.cdzwlsvip.com/ 时间:2022/2/10 15:21:54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如果发生类似的房产纠纷应该如何解决?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发生房产纠纷该怎么办

  1、发生房产纠纷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当事人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

  实际中,开发商逾期交房后将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购房者可以退房

  按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延期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是没交房的,当事人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具体而言,经购房者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也就是说,开发商被购房者催促交房,并且在被催告后三个月内还是没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购房者没有去催告的,就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商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了。

  当然,购房者在这个时间内并没有要求退房的,那么也就不能主张退房了。

  2、开发商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开发商逾期交房属于违约,所以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计算的,那么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案例:

  案情介绍: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1996年8月25日签订了《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该公司购买某路段两套房屋,两套房屋建筑面积共为145.63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138430元,但该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未将李某所购房屋的地下室为通水管房告知李某。合同订立后,李某先后四次给付购房款共计1138430元,该公司也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使用。此后,李某取得房产证,并对两套房屋进行装修,将两套房屋之间的隔墙打通,该公司明知李某改动结构,但未予以阻止,也未表示异议。李某入住后,发现所购房屋的地下室为通水管房,每隔30分钟发出机器运转声和流水声致使李某生活遭受较大影响,尤其影响睡眠,李某曾多次与物业管理部门交涉要求改善,但虽经整改维修,却仍未能改善,李某遂起诉,要求退房。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李某能否退房。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部主任在接受了原审原告李某的委托后,认真收集、分析了相关材料,对该焦点问题在审理中,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双方所订立的合同约定,争议房屋的使用性质为“居住”。因此,被告交付的房屋应符合“居住”使用的标准。虽然双方未约定“居住”使用的具体标准,但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被告交付的标的物至少要符合行业标准。原告所购房屋的地下室是通水管房,噪音超标,应认定被告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标准。

  二、原告李某诉请退房,其实质系要求解除合同。李某依约取得的标的物在品质上存在瑕疵,无法达到正常居住标准,属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从本案的合同来看,符合“居住”标准应为合同的根本性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的重要标志;被告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居住”标准,属于不适当履行;《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行为。据此,不符合“居住”标准成为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订约的目的的条件,故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被告交付的房屋存在品质瑕疵。虽然地下室并非原告所购买的标的物,但因属于原告所购房屋的地下室,因此地下室的品质如何直接影响着原告所购房屋的使用。同时,被告在交付房屋时,没有向原告告知地下室的状况。据此可认为,被告未履行瑕疵担保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争议发生后,被告虽曾多次对通水管进行修理,但超标噪音的情况仍未得到改善,而被告又无同类标的物即房屋可更换,故原告要求解除合同,退回标的物是合理的。

  法院审理:法院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水管噪音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噪音超标。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公司在出售房屋时未告知李某其所购房屋处于水管房之上,该合同标的物有瑕疵,遂判决开发公司退房并返还李某购房款及装修损失,李某恢复房屋原始结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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